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13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
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13年8月8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一系列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联《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2013年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省民营经济组织(包括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等)中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条件,都可以申报参加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取得的职称适用于所有民营经济组织。
二、评审系列与等级
根据工作安排,民营经济管理部门负责经济、会计、统计三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组织开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各市(州)民营经济管理部门为主组织开展,即:
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经济师
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会计师
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统计师
三、申报评审条件
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附件三《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执行(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见附件3)准备和组织,并按目录顺序编制和装订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3)和《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见附件4)中各项内容。
(三)各企业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要认真核实,并在经核实的材料上加盖印章,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报。
五、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可以企业统一申报或个人申报。企业统一申报的,由各企业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登陆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www.smegz.gov.cn),进入民营经济组织职称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表格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扫描件上传。个人申报程序相同,同时需要提供曾就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2、申报时间:2013年8月7日至8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1、各市(州)民营组织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企业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属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申报材料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初审。
2、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名单在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重要通告”专栏进行公示。
(三)材料上报
1、各市(州)民营组织主管部门按照公示的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填写《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7),和申报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起送贵州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贵阳市都司路128号安厦大厦裙楼5楼)。对填写、装订不规范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通知本人,并重新填写、装订,否则所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2、上报纸质材料同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等部门核定的评审费用标准交纳评审费(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3、上报时间:2013年9月13日前
(四)专家评审
材料收齐后,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审阅材料、评议,对申报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重要通告”专栏公布,并统一颁发证书。
六、其他事宜
(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不一致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资历计算时间以聘任时间为准。
(二)对首次参加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台阶的限制,按其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条件评定相应的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本方案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均可在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 “重要通告”专栏中下载。
联系方式:
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刘胜 0851-6864016,6864031(传真)
徐政 0851-6835331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李晓芸0851—5555010,15285031505
附件:(点击下载)
1.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
3.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审查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7.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