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告协会赴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整治行政约谈暨规范“双十一”活动电商行政指导座谈会发表时间:2020-10-27 16:46 在“双十一”即将来临之际,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10月23日周五,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关于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整治行政约谈暨规范“双十一”活动电商行政指导会。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稽查处、反不正当竞争与直销监管处、消费网监处、广告监管处、酒类市场监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应急宣传各处负责人,贵州省广告协会以及广告媒体和电商企业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此次会议主要传达学习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清理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就“双十一”期间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提出要求。 近年来,人民的衣食住行更加的依赖电商经济,而网上诈骗也随之增加。在“双十一”来临之际,更应该维护好贵州的网络销售环境。会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稽查处、反不正当竞争与直销监管处、消费网监处、广告监管处、酒类市场监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以及应急宣传处都谈到了自身职责所在。为维护好广告市场秩序,遏制社会不良风气,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会树立广告正确导向,拒绝网上虚假宣传和网络传销。保护好商品标识专利,对于商品标识中利用“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名义宣传推销商品、宣扬奢靡之风或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这一系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都会采取相应处罚以及应急处置。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处副处长龙明光表示,一定要监督好广告宣传工作,广告涉及违法,追究的不仅是广告处,还会牵扯到广告媒体的发布者以及经营者。广告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比如天安门、鸟巢一律禁止使用;以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都要进行专项整治。龙处谈到如企业在宣传商品制作广告遇到广告法的疑惑问题,可以随时与协会组织及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沟通解惑,共同保护好网络销售环境。 贵州省广告协会副秘书长穆凌表示,贵州省广告协会将对会员单位做好调研帮助行业自律。制作广告,发布媒介时严加把控好“特供”“专供”问题,不能给贵州网络销售抹黑。 最后,省局登记注册指导处处长胡帮军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于电商平台提出五个要求:一、提高站位,加强认识;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三、以诚立高,以信立业;四、畅通渠道,便捷维权;五、自强自立、营造环境。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可信赖的消费体系,促进贵州的网络销售发展。 本次会议的召开,各广告媒体和电商企业负责人都表示会谨记会议所传达的内容,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贵州省广告协将会同业内各单位一起促进网络销售自我诚信意识,各自履行自身监管职责,共同维护好贵州网络交易环境。 |